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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公积金四大问

咸宁新闻网  2015-02-05 09:57

[摘要] 1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的政策具体有何变化?何时在我市落地?就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

1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发布《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房租支出占家庭收入比例的限制,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的政策具体有何变化?何时在我市落地?就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

原来公积金可交租?

可以,利用率低

自2010年起,我市就能用公积金支付房租。因租房市民有公积金的不多,加之市民嫌提取手续繁杂,公积金用于租房的很少。

根据当时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市民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要具备以下条件:民政部门核定的低收入家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夫妻双方都无住房。在申请公积金付房租时,市民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夫妻双方的住房状况证明、租赁合同、缴租发票及工资收入证明等。

在现实的房屋租赁过程中,多数房屋租赁双方是私下签约,没有备案,不可能提供正式的租房发票。这就无形中提高了租房市民提取公积金的门槛。

市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称,原来的政策门槛高,来办理公积金付房租的市民较少。加上我市缴存了公积金的无房市民不多,因此在支付房租的这块公积金利用率较低。

提取门槛降低多少?

无需租房发票

新的公积金政策,放宽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简化了办理手续。今后,租房市民不需要提供租房发票,只要提供租房合同、租金缴纳证明或无房证明,就可提取公积金。

《通知》规定,无房职工租住公租房,只需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只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管部门不收取费用。

《通知》中还有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支付房租。

申办时长,《通知》中也进行了明确规定。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及时办理。申请资料需进一步核查时,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新政何时开始实施?

现在就可申请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符合条件的市民,现在就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新的政策中,对租房提取公积金分两种,租赁公租房的和租赁商品房的。租公租房的市民,只要公积金账上有钱,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齐全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当即就能提取公积金;而租住商品房的市民,现在提出申请,需等到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商品房租房提取额度后,才能领到钱。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目前他们正在拟定商品房租房提取标准,再经过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讨论、通过后,租住商品房的市民就能提取公积金交租了。

该负责人还说,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门槛降低,两大人群将受益。一是刚毕业到企事业单位上班的年轻人,他们大多无力买房,租房住;二是外派到我市工作的职员,他们在我市工作居住是暂时性的,大多是租房办公、生活。

骗提套取怎么惩罚?

取消贷款资格

防范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一直是公积金制度完善的重点。此次《通知》出台,在放宽条件、方便职工的同时,也加强防范骗提套取行为。

《通知》规定,对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一定时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

对骗提套取公积金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会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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